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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暑假面授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函授站: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校定于7月11日至8月10日开展暑假面授工作。由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学校决定所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不再回校或到站参加集中面授,教学统一改为网上进行。针对特殊时期、特殊情况,要继续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学环节,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线上教学质量,保证教学和考试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教学任务

1.组织2021年上半年自学课程(含网上学习课程)的辅导答疑和结业考试,填写《考试安排表》。

2.组织本次暑假课程网上教学。充分做好此次开展网上授课、考试的解释和说明工作。所开课程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要提前安排任课教师及网络直播,直播教学与结业考试同步进行。网上专业课程必须指定一名辅导老师在线辅导、答疑。关于公共课教学,由继续教育学院按教学计划统一安排课程及线上辅导、答疑。考试统一使用尔雅通识课题库试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将直播计划、考试计划及《课程安排表》、《任课及辅导教师一览表》(电子版放共享群文件),于6月30日前报送我院。

3.安排2021年下半年课程的网上学习。按课程为学生发放《网上学习提纲》与《网上学习进度表》,填写《网络辅助教学安排一览表》、《网络辅助教学安排表》(分班级),于9月15前将以上表格报送我院。

(二)教学要求

1.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教学计划的调整与衔接,在保证教学计划科学性、系统性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寒、暑假课程。

2.突出教学重点难点

由于暑假面授改为网络教学,时间短,教学任务重,线上教学中应着重讲授重点和难点。在此基础上,注重培养、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做好网上学习的组织安排。

3.认真组织课程考试

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行“统考”的相关要求,严肃考纪考风,精心组织考试。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加强成人教育考试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命题制卷、统考时间、考场编排、试卷评阅、监考巡视、成绩登统等各环节工作。考试时间为一周,补考同时进行,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考场报告单》,按相关规定妥善保存考试资料。有关统考要求详见《河北师范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统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统考方案,于6月30日前将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监考和巡视人员安排等信息报送我院,我院汇总后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4.严格考勤管理

每个班级要配备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班级考勤。坚持每天检查考勤,查看学生在线学习情况,做好考勤记录,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记载平时成绩。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要有假条。

5.加强教学质量保障

加强教学各环节的检查与监督,深入课堂定时或随机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继续教育学院落实联系人制度,协助学院做好面授各项工作。

6.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布置2022年1月份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成绩评定等各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指导教师要认真评审,客观公正评定成绩,填写《毕业论文评议书》,与毕业论文装订归档留存。

(三)资料保存

要注意保存教学资料,对本次集中面授做出工作总结全部材料由学院进行归档留存。面授材料主要包括:教学安排表、考试安排表、任课及辅导教师一览表、教师聘任审批表、面授报到统计表、自学进度表、课程考核考场报告单、考试签到表、听课记录表、面授考勤表、考试试卷及面授工作总结。

其中,教学安排表、考试安排表、任课及辅导教师一览表、于6月30日前报送我院,并将电子版发送教务部。及时统计面授报到信息。面授工作总结请于9月15日前报送我院。

二、教务工作

(一)学位申请

各学院要在本次面授期间安排部署2021年12月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相关工作,申请及授予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执行。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补充规定》要求,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含)以上,维普论文检测复制比低于30%。

督促学生在毕业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报名时间每年1月和6月),学位申请时提交准考证、英语(二)考试成绩单并将成绩查询账号、密码留存备查(详见2018年12月发《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毕业图像信息采集、毕业信息网上核对,因受疫情影响,此项工作另行通知。

(三)2021年冬季毕业生的毕业准备工作

2017级高起本、2020级函授(业余)专升本学生将于2021年冬季和2022年夏季毕业,面授期间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毕业信息、毕业材料收集、整理、核实工作。

1.毕业学生信息均以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中的信息为准,如学生在校期间更改过信息导致与平台信息不符,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首页及学生户口页的扫描件、派出所开具的更改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2.对学信网上因学历照片与录取或国家人口库比对存疑的学生,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做好复核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学籍。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结业考试成绩评定后及时进行成绩输入,成绩输入后不得随意改动。

(四)在籍生学籍清查

对在籍未报到或退学的学生,请各学院写明情况并做好人员统计表格报送我院,我院将对这部分学生做取消学籍处理,今后不再受理报到申请。

(五)在籍生统计

要求分年级、专业、层次、校内、函授站(全称)进行统计,于9月20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教务部。

三、业余教学工作

  业余教学涉及商学院、学院要做好本学期期末结业考试工作,6月30日前将考试安排报送我院。

下学期业余学生开学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四、2022年寒假相关工作

(一)2022年夏季毕业生毕业准备工作

各学院提前做好2022年夏季毕业生(2020级专升本学生)的教学、考试以及毕业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完成暑期布置的网络学习课程的考试工作。

2.收集、整理、核实毕业生的信息和毕业材料。

3.通知学生登陆学信网核对照片,无照片或照片不是本人的及时联系班主任,各学院汇总后报我院统一处理。

4.通知学生及时交费,拖欠学费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5.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的论文指导工作,于4月1日-15日期间提交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进行修改,五月中旬再次提交检测,如果再不合格者不予毕业。检测结果以校测为准。

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网络学习安排

安排2021年寒假网络学习课程及2022年暑假面授课程的网上自学以及直播课程学习任务。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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