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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暑假面授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2   浏览次数:0

各办学学院、各函授站: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校定于6月25日至7月8日开展暑假面授工作。为贯彻国家和河北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暑假面授不再组织线下集中面授,统一改为线上进行。值此特殊时期,各办学学院、各函授站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学环节,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线上教学质量,保证教学和考试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教学任务

1.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学课程(含网上学习课程)的辅导答疑和结业考试,填写《考试安排表》。

2.开展本次暑假课程线上教学。充分做好此次开展线上教学、考试的解释和说明工作。要按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提前安排任课教师及线上教学安排,保证教学总课时不减少。网上专业课程必须指定一名辅导教师负责在线辅导、答疑。函授站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联系校本部合作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线上面授。

对于公共课教学,各学院要聘请相关学科专业课教师,认真做好线上辅导、答疑、试题审核、评卷等工作。考试统一使用尔雅通识课题库试题。

请各学院6月23日前,将《课程安排表》《考试安排表》《任课及辅导教师一览表》和《教师聘任审批表》(共享群文件下载)报送我院。

3.安排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课程的线上学习计划。按课程为学生发放《网上学习提纲》与《网上学习进度表》,填写《网络辅助教学安排一览表》(分学期)《网络辅助教学安排表》(分班级)《直播教学安排一览表》(分学期),于9月15前将以上表格报送我院。

(二)教学要求

1.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教学计划的调整与衔接,在保证教学计划科学性、系统性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课程计划。

2.突出教学重点难点

由于暑假面授改为线上教学,时间短,任务重,教学中应着重讲授重点和难点。在此基础上,注重培养、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做好线上学习的组织安排。

3.认真组织课程考试

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行“统考”的相关要求,严肃考纪考风,精心组织考试。根据《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提前做好命题制卷、统考时间、考场编排、试卷评阅、线上监考巡视、成绩登统等各环节工作。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考场报告单》,按相关规定妥善保存考试资料。

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统考方案,于6月23日前将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监考和巡视人员安排等信息报送我院。

4.严格考勤管理

每个班级要配备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班级考勤。坚持每天检查考勤,查看学生在线学习情况,做好考勤记录,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记载平时成绩。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要通过班级群提交假条。

5.加强教学质量保障

加强教学各环节的检查与监督,深入线上课堂定时或随机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继续教育学院落实联系人制度,协助学院做好面授各项工作。发放和回收《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

6.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布置2021年1月份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成绩评定等各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指导教师要认真评审,客观公正评定成绩,填写《毕业论文评议书》,与毕业论文装订归档留存。

(三)资料保存

要注意保存教学资料,对本次面授做出工作总结,全部材料由学院进行归档留存。面授材料主要包括:教学安排表、考试安排表、任课及辅导教师一览表、教师聘任审批表、面授报到统计表、自学进度表、课程考核考场报告单、考试签到表(截图)、听课记录表、面授考勤表、考试试卷及面授工作总结。

其中,教学安排表、考试安排表、任课及辅导教师一览表、教师聘任审批表于6月23日前报送我院,并将电子版发送教务部。面授工作总结请于9月15日前报送我院。

二、教务工作

(一)学位申请

在本次面授期间安排部署2021年1月和6月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各项准备工作,申请及授予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执行。

督促学生在毕业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报名时间每年1月和6月),学位申请时提交准考证、英语(二)考试成绩单并将成绩查询账号、密码留存备查。

(二)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和毕业信息网上核对工作另行通知。

(三)2021年上半年毕业准备工作

2016级高起本、2019级函授(业余)专升本学生将分别于2021年1月和6月毕业,面授期间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毕业信息整理工作。

1.完成线上学习课程的考试工作,考试成绩评定后及时进行成绩输入,成绩输入后不得随意改动。

2.收集、整理、核实毕业生的信息和毕业材料。毕业学生信息均以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中的信息为准,如学生在校期间更改过信息导致与平台信息不符,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首页及学生户口页的扫描件、派出所开具的更改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3.通知学生登陆学信网进行照片确认,无照片或照片信息错误的及时联系班主任,各学院汇总后报我院统一处理。

4.通知学生及时交费,拖欠学费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四)在籍生学籍清查

对未报到和在籍退学的学生,我院不再受理报到申请。

(五)在籍生统计

要求分年级、专业、层次、校内、函授站(全称)进行统计,于9月20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教务部。

三、业余教学工作

相关学院要做好本学期期末结业考试工作,将考试安排报送我院。下学期业余学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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