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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报到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函授站:
2019级新生报到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至17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准备,周密组织,热情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教育
组织新生学习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规章制度,了解各专业教学计划及学习要求。指导本科学生详细了解我校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在籍期间及时参加学位外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详见学院网站)考试(一年两次,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份和6月份)。要向学生详细说明毕业所需条件,即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参加新华社的电子摄像、及时缴纳学费方能按时毕业。
二、信息核查
1、认真核对学生个人信息与新生录取库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是否一致,如需更改,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审核表》,并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派出所证明、成人高考考生信息表(带照片)一起报送我院,由我院汇总上报统一办理有关更正手续。
2、做好非在职学生父母信息采集工作,统计学生是否在职,非在职的必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信息(父母不需要所得税专项扣除的按在职对待),在职学生不用提供。
学生补录信息按《关于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数据信息的通知》中的附件Excel模板填写。各单位填写打印表格后,由主管领导签署“已通知学生本人,本单位有以上XX人为非在职学生,符合通知要求,数据核实无误”意见后,加盖公章进行扫描或拍照。4月15日前,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到工作邮箱:cjxyjwb@hebtu.edu.cn。
三、前置学历清查
认真核对专升本新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要求每位学生认真填写《承诺书》,连同毕业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2019年5月底前需完成2019级专升本新生前置学历清查工作。经核实,没有专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不符合条件者必须取消学籍,所交学费一概不予退还。
请各学院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学生的学历认证收齐,报送我院教学教务部。
四、学籍注册
2019年4月3日前,各学院在“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2019级新生注册工作,并分班导出学生信息,建立新生学籍档案。
对超过2周未报到的学生不予在学信网上注册,请各学院汇总未报到学生名单(函授站上报给学院),并注明未报到原因。
五、学籍异动
新生如申请转学、转专业,需填写《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内转学备案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4月15日前交我院审核。
六、课程安排
网络课程学习4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学生线下、线上课程安排,并通知新生使用“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管理平台”,按照要求进行课表查询及网络学习等。(平台使用说明见附件)。
七、信息留存
对新生信息进行采集并留存,建立班级QQ群、微信群等,保障联系畅通,强化日常管理。
八、其他
请各学院、各函授站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在新生报到过程中,耐心解答和处理学生的各项事宜,全力保障新生报到工作的顺利完成。本次新生报到不安排食宿,学生如有疑问,请务必做好解释工作。
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