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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和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0
各办学学院: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和学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论文管理,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各办学学院要切实履行对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行为的自查、调查、认定等职责,加强过程监管,强化质量监控,保证制度刚性执行,并对所有毕业论文进行复制比网上检测。指导教师是查处论文作假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全程指导,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并对论文做出评价。
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A级:文字复制比在15%以内(含15%);
B级:文字复制比在15%--30%之间(含30%);
C级: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含50%);
D级: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
依据《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应在及格以上方能毕业。
二、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一)必须是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毕业前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其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
(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英语专业须参加第二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非英语专业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者;英语专业参加国家大学日、俄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取得的成绩,成绩合格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备核验:自考英语(二)(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考试通知单、登录查询密码,成绩通知单、准考证复印件;国家大学英语(日、俄)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合格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及复印件)。
请各单位务必将相关要求通知到毕业年级所有学生和其他年级符合申请学位的学生。
(三)学位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为B级(含B级)以上,通过论文答辩且最终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四)不授予学位条件请参照《河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
三、论文格式要求
(一)论文装订应有封面、正文、学位论文原创声明、评议书。
论文正文格式要统一,由论文题目、内容提要(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四部分组成。
(二)文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但文字要简练;理科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毕业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如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学位论文评审
严格按《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进行论文审核。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如实填写《河北师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评议书》。各学院应严肃认真组织论文答辩,答辩组给出民主评议评语和成绩,并做好答辩记录。
五、表格填写
(一)《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书》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意见栏填写:“建议授予XX学学士学位”,正确填写日期,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二)《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中,学院学位分委会意见栏填写“建议授予以上XX(数字大写)位学生 X X学学士学位”,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六、提交材料
(一)毕业论文(《论文评议书》附后装订)报送继续教育学院一份,各办学学院及指导教师留存一份,论文电子版要妥善保存。
(二)《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书》每人一份。
(三)按学位办统一要求上报学士学位毕业生情况数据库。
(四)学位外语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单。
(五)论文检测excel汇总报告单(盖学院公章)。
(六)以上材料均按学生录取表顺序排列。
七、时间要求
论文查重时间:毕业论文检测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5月6日;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0日;学位论文答辩须在5月20日前以线上方式完成。
论文请以“学号-姓名-论文名称”格式命名,否则系统将无法识别。进入“维普”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机构版_学生版),网址: vpcs.cqvip.com,用学院账号登录;上传论文----结果查询----报告单(简洁);导出《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留底。
各办学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申请学位信息,抓好论文质量,严格把控,杜绝抄袭、剽窃、买卖和代写行为,切实做好毕业论文和学位申报相关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5日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