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级逾期未报到新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次数:0
2021年3月30日至4月12日,我校对2021级逾期未报新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经异议处理后仍有87名学生未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我院研究决定,对这87名学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附件:2021级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学生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