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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成人高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次数:0
各办学学院: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下半年成人高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学士学位限于2020年1月高起本及2020年6月专升本毕业生。
(二)本次申报学士学位,需提供“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或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考试通知单、登录查询密码、成绩通知单、准考证复印件,以备核验。
(三)必须是我校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学位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为B级(含B级)以上,通过论文答辩且最终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四)不授予学位条件请参照《河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
二、提交材料
(一)毕业论文(《论文评议书》附后装订)报送继续教育学院一份,各办学学院及指导教师留存一份,论文电子版要妥善保存。
(二)《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书》每人一份。
(三)按学位办统一要求上报学士学位毕业生情况数据库。
(四)学位外语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单。
(五)论文检测excel汇总报告单(盖学院公章)。
(六)以上材料均按学生录取表顺序排列。
三、时间要求
(一)论文查重时间:2020年10月11日前,上交查重报告并盖学院公章。
论文请以“学号-姓名-论文名称”格式命名,否则系统将无法识别。进入“维普”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机构版_学生版),网址: vpcs.cqvip.com,用学院账号登录;上传论文----结果查询----报告单(简洁);导出《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留底。
(二)学位论文具体答辩时间各学院依据本院情况而定于11月10日之前结束,并将答辩安排具体情况11月5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三)所有纸质材料上交时间:2020年11月15日。
各办学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申请学位信息,抓好论文质量,严格把控,杜绝抄袭和他人代写等行为,切实做好本次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继续教育学学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