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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展示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现制订2017年遴选展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方案: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推荐遴选通过各类成人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1.遴选对象。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2.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着,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遴选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要求

  推荐遴选各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各类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定期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三类项目均可参加推荐遴选。

  2.遴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长期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遴选展示方式

  (一)组织遴选和公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有关部门或各省级成人教育协会组织遴选工作,并在各地网站上公示后报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遴选名额。全国计划遴选百位“百姓学习之星”和百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荐3-5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相关分支机构、中国老年大学协会、高校第三龄大学联盟、高校数字化资源开放与在线教育联盟、大学与企业大学继续教育联盟等单位可以各推荐1-3个。

  (三)报送时间。请各省级教育有关部门于9月10日前将遴选展示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文字版和电子版)报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成协秘书处)。

  (四)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和《“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1、附表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3、附表4);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电子版)。

  3.各省推荐在今年全国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上重点宣传推广的10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除填报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介绍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过期视作自行放弃。

  4.为了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鼓励各地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

  (五)确认和发布。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将从各地推荐的典型中分别确定、发布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六)宣传和展示。通过活动周总开幕式现场、有关新闻媒体、教育部网站、中国成协网站、相关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宣传展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教育品牌项目”的典型示范作用。

  三、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依照遴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遴选、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联系方式: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成协秘书处):

  联系人:薛华领 电话:010-58582578 手机13683170759;

  郑建国电话:010-58582114 手机13911455300;

  洪婷婷电话:010-58581132 手机18510372197;

  马继 电话:010-58581449 手机13681387886;

  报送邮箱:caeabgs@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综技楼107室;

  邮政编码:100120

下载:关于遴选展示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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