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推动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简称学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发挥社科人才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提升学会服务能力计划》方案(试行)的要求,现面向学会实施“提升学会服务能力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并做好计划申报工作,力争通过提升计划的开展进一步激发学会发展的主动性,形成一批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的示范性学会。

一、项目类别

本次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分为“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学会优秀公共服务产品”“学会特色品牌活动”三个类别。

(一)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学会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新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前瞻性问题,打破学科、地域、部门限制,开展课题研究、专项调研,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社科研究成果。

(二)学会特色品牌活动。学会通过开展特色学术研讨会、宣讲、论坛、展览等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等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以互联网思维深化学术交流方式创新,开展以会、展、赛等多功能融合为特征的学术交流活动,汇聚凝练创新成果,努力促进社科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学会优秀公共服务产品。学会创建公共服务平台,社科文化类产品的传播平台建设,如网站、微博、自媒体平台、基地等建设举措;产出社科文化产品(包括文化活动、公益活动、书籍、杂志、影音制品、特色文化产品);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合作,深入社会基层,面向大众需求,积极搭建服务平台。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提升计划”的学会,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前连续两年社团年检合格(新成立学会不受此限制);

2、内部管理规范,组织领导有力,财务资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配备有较强执行力的副会长或秘书长。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申请不予受理:

1、有违纪违法行为;

2、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未按要求完成省社科联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期限与考核

“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周期自认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1年,实施期内项目须接受中期评估和考核验收。中期评估时学会须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接受现场抽查,在考核验收时须提交项目总结并接受相应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学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提升计划”申报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申报的项目须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

2、各学会应集合自身特点,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材料应客观真实,对项目资助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并严格按计划使用。

3、各学会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同时明确具体联系人,人员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4、请各学会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社科联学会工作处。

联系人:李向晖、赵宁

联系电话:0311-83032739 0311-83991380

附件:

1河北省社科联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学会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学会特色品牌活动申报书

4学会优秀公共服务产品申报书



 

友情链接: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河北终身学习在线 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 邮编:050024
电话:0311-80789689 传真:0311-80789680 QQ群号:391178291 邮箱:cjxh2002@mail.heb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