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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文件】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8 08:29:32


冀教师〔201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现将2016年我省“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省级培训项目和全员远程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中西部项目
1、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本项目组织我省高年级师范生顶岗支教置换出拟承担送教下乡和网络研修培训任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进行培训,研修周期为1年,由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承担,培训主要包括高等师范院校(机构)集中和网络研修、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影子教师”跟岗实践、返岗培训实践和总结提升等环节。脱产研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影子教师”跟岗实践时间不少于1/3,网络研修80学时。远程培训机构须建立网络研修工作坊,开展网络研修。
2、乡村中小学教师送教下乡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承担,需分学科组建送培团队,开展送教下乡培训,原则上同一乡镇同一学科送培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2天。送培团队中省级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不少于50%。培训以任务驱动为主线,实施主题式培训,应包括诊断示范、研课磨课、成果展示、总结提升等阶段,切实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要将送培课程及生成性成果进行再加工,作为培训资源,组织本辖区乡村教师进行校本研修。
3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远程培训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远程培训机构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承担,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混合式培训,其中线上网络研修80学时,线下集中研修40学时,线上研修须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远程培训机构要为每位参训教师开通个人空间,为每位培训者成立教师工作坊,建立学校社区,形成区域社区。远程培训机构要系统设计培训课程,坚持整体规划与突出特色相结合,以任务驱动为主线,分类设计培训者培训、区域研修和校本研修课程,有机整合线上与线下研修课程,预设丰富适用的优质课程,加工汇聚生成性课程,建立课程资源库,推进校本研修良性机制,提高校本研修质量,实现校本研修的常态化。
4教师工作坊研修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远程培训机构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承担。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任务驱动为主线,通过诊断测评、实践反思、总结提升和成果推广等阶段,进行递进式培训,建立教师常态化学习机制。远程培训机构需做好工作坊主持人的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并指导项目县依托工作坊主持人,利用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分学科(领域)组建教师工作坊,遴选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进行工作坊研修,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各坊参训教师需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混合式研修,其中网络研修不少于80学时,集中研修不少于40学时。
5乡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高等学校与远程培训机构协同承担,集中培训时间20天,网络研修80学时,其中实践性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50%。培训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社、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
6特岗教师培训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协同承担。项目针对我省2015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旨在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水平。集中培训时间10天,其中实践性培训时间不少于50%。网络研修80学时,其中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50学时。
7乡村中小学教师紧缺领域培训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高等学校承担,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其中实践性培训时间不少于60%。培训领域为:经典诵读教育、中小学书法、中小学足球等。
8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项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 号)总体部署,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学院和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作为承培院校(机构)继续开展2016年“国培计划”河北省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初中思品)研修项目,此项目只需提交2016年年度培训方案。
9乡村教师省外研修项目(省外邀标)。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选拔我省乡村一线优秀教师,到省外知名院校进行为期10天集中研修培训,其中到名校观摩学习不少于5天。培训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社、科学、信息技术,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
10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项目(省外邀标)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高等学校承担。集中培训时间15天,其中到优秀中小学实践培训学习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发展政策、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乡村教师发展支持策略与方法等,以提高其学校管理能力和校本研修的规划和组织能力。
1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本项目依托远程培训机构的教育平台和丰富的教育资源,根据教师前测结果,开展教师自主选学,提升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实现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培训时间为60学时。
(二)幼师国培项目
1、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本项目对我省幼儿师范生到幼儿园顶岗实习所置换出的县以下乡村幼儿教师进行培训。由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协同承担,研修周期1年,培训主要包括院校集中研修、优秀幼儿园影子教师跟岗实践、返岗培训实践和总结提升等环节。脱产研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影子教师”跟岗实践时间不少于1/3,网络研修80学时。远程培训机构须建立网络研修工作坊,开展网络研修。
2、乡村幼儿园教师送培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承担,主要面向项目县幼儿园教师,以“送培”形式开展,每县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2天,旨在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要将送培课程及生成性成果进行再加工,作为培训资源,组织本辖区乡村幼儿园教师进行园本研修。
3网络研修与园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远程培训机构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承担,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对幼儿园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混合式培训,其中线上网络研修80学时,线下校本研修40学时,线上研修应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远程培训机构要为每位参训教师开通个人空间,为每位培训者成立教师工作坊,建立学校社区,形成区域社区
4乡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协同承担,集中培训时间20天,网络研修不少于80学时,集中培训期间到优质幼儿园实践性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
5、乡村幼儿园教师省外研修项目(省外邀标)。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选拔我省乡村一线优秀幼儿园教师,到省外知名院校进行为期10天集中研修培训,其中到名园观摩学习不少于5天。
6、乡村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省外邀标)。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由高等学校承担。集中培训时间15天,其中到优秀幼儿园实践培训学习不少于5天。
7、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本项目依托远程培训机构的教育平台和丰富的教育资源,根据教师前测结果,开展教师自主选学,提升幼儿园教师在幼儿教育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培训时间为60学时。
(三)省级培训项目
1、高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研修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时间20天(120学时),远程研修80学时。集中培训中实践性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60学时;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1/3,中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2、名师培训项目研修周期为1年,集中研训时间20天(120学时),远程研修80学时。集中培训期间到省外高水平中小学校实践研修时间不少于10天(60学时);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2/3。建立省级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引领作用。
3、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研修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时间10天(60学时),远程研修80学时。集中培训中实践性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1/3,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4、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培训项目研修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时间10天(60学时),其中实践性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1/2。
5、教研员省级培训项目。研修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时间10天(60学时),其中实践性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1/2。
6、网络管理员培训项目。研修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时间10天(60学时),其中实践性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1/2。
7、中小学实验师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研修周期1年,集中培训时间10天(60学时);其中实践性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1/2。
8、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研修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时间10天(60学时);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1/2。
9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本项目研修周期1年,集中培训时间10天,其中到优秀中小学实践培训学习不少于5天。授课教师中外聘专家不少于1/2。
10、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研修周期为1年,采用送教到县方式,集中培训时间15天(90学时),远程研修80学时,集中培训期间实践性培训学习不少于40学时;授课教师中英特尔未来教育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外聘专家不少于1/2,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60%。
(四)全员远程培训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构建教师终身学习的长效机制,2016年继续面向河北省全体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以远程培训方式,开展不少于52学时的全员培训,培训任务分义务教师阶段教师培训和非义务教师阶段教师培训。
二、项目经费
1、 国培经费。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函〔2015〕21号有关经费标准拨付培训经费。置换研修项目按照每人每天200元标准,省内集中培训项目按照每人每天280元标准、省外集中培训项目按照每人每天350元标准、远程培训按照每人每学时3元标准,送教下乡培训按照每人每天200元标准,教师网络研修线下集中培训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拨付相关费用。
2、省培经费。高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和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按照每人每天280元标准,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培训项目、教研员省级培训项目、网络管理员培训项目、中小学实验师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按照每人每天200元标准,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按人均2000元标准,名师培训项目按人均6000元标准拨付相关费用。高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和名师培训项目的远程研修费按每人每学时3元标准由各承培院校从省拨经费中统一支付承培远程机构。
3、全员远程培训经费。全员远程培训费用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由参训教师所在单位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三、申报具体条件
(一)申报“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院校,须为我省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的高等师范院校。省培项目中的高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名师培训项目和短期集中培训项目中的远程研修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远程培训机构进行申报。
(二)文中注明“省外邀标”的项目,邀请省外高等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承担培训任务,申报院校须具有3年以上国家级培训经验,并承担过“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相关项目的培训,培训项目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三)申报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院校,须具有3年以上承担我省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项目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我省高等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
(四)申报培训项目的远程培训机构,须近5年每年承担相关“国培计划”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好、信誉度高,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已开发完成并能满足大规模教师远程培训需要的高质量课程资源,须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程;课程形式必须覆盖包括视频课程、文本课程以及网络课程资源等;方案设计主持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了解中小学实际,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培训平台具有不少于200Mbps/S的独立宽带,页面打开平均速度小于5秒,视频浏览速度≥220kbps。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宽带、并发承受力、多网连通性、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够满足100万人规模以上。网络培训平台功能完善,页面友好,数据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并发承受能力≥10000。
3.具备辅导答疑功能,视频会议系统、论坛、作业批阅等网上辅导功能完善。根据教师学习情况,能提供完善、合理的综合考评体系。满足参训教师自主化学习需求。可提供视频会议及远程视频交流答疑功能;可提供教师研修工作坊和整合博客功能;能提供学习过程监控和综合考核评价功能。
4.平台内应具备参训教师、专家、教研员、教研组长、校长、区县管理员、省级管理员等角色的工作室,以便完成相应的学习、辅导、管理等工作。
参训教师个人空间:应具备自主选学、课程学习、计划制定、日志发布、进度反馈、各级社区活动参与、资源推荐与分享、学习数据查询与统计、工具提供等基本功能。
工作坊坊主(教研员、教研组长)个人空间:应具备坊内成员管理、研修计划发布、资源推送、工作坊社区管理、坊内研修活动发起、监测评价、行为记录、信息反馈等功能;发起坊内研修活动时应可圈定活动人员,设定活动环节、指定活动要求、收集活动成果。
管理者(校长、区县管理员)个人空间:应具备校内(区内)成员管理、研修计划发布、研修进度指导、本校(本区县)内工作坊社区管理、资源汇聚、资源推送、行为记录与信息反馈、支持区域内本校或跨校研修活动组织、调查统计等功能。
(五)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远程培训机构,须具备教育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标准要求的所有培训课程和丰富的教育资源,须具备符合教育部要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前测系统,并能为经过测评的参训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模块,使其能根据需求进行自主选学,并能进行过程性测评。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院校(机构)要充分开展前期调研,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诊断分析,准确把握教师培训需求。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合理设置培训课程。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列入必修课。
(二)各项目培训方案要针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际,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培训目标及内容须符合乡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需求。各项教学设计、各课程模块及课程之间须建立内在的逻辑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科学、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要设置实验教学培训模块,最大限度的提升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实践性课程设置不少于课时数的50%。
(三)为确保各培训项目顺利开展,国培项目采取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和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同申报机制,以高等学校或远程培训机构为主申报培训项目,各方协同完成。高等学校(机构)需整合内部培训资源,建立与县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合作机制。
  (四)各项目申报院校(机构)要加强专家团队和优质课程资源的整合力度,根据项目组建高水平的专家团队,完善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原则上为本单位教师,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方案设计、统筹指导工作。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3,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培训专家应具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经验,熟悉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现状。省内承办机构要从省级教师培训团队中遴选培训专家,应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
(五)各项目申报院校(机构)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施主体,须负责所承担项目的全程组织管理及培训业务工作,对不同培训阶段的工作,须分别做出具体计划安排,认真组织落实。须成立由学校领导领衔、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高水平的培训者团队,制订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有效完成。
(六)申报“国培计划”项目的院校和机构请按照教育部2015年发布的申报模板填写,中西部项目的乡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紧缺领域教师培训项目、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项目、特岗教师培训项目、乡村教师省外研修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乡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乡村幼儿园教师省外研修项目均填写乡村教师访名校项目模板。申报省培和全员远程培训各项目的院校和机构须分项目、分学科填写《省级项目申报书》(附件1)。所有项目申报单位都须提交申报项目的《汇总表》(附件2)。
五、评审程序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16年1月28日17:30分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通过河北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提交(具体操作见附件3),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一份寄至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评审中未报送文本材料的,电子材料将不予评审。
(二)省教育厅将于1月29日-2月2日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匿名评审。
(三)根据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确定项目承担院校和机构,并在有关网站公布实施。
中西部项目联系人:彭亚青
联系电话:0311-86263064
幼师国培项目联系人:陶军
联系电话:0311-86260372
省级培训项目联系人:庞凤霞
联系电话:0311-86263870
全员远程培训联系人:田力
联系电话:0311-86263677
河北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联系人:甄彦虎
联系电话:86263455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河北师大汇华学院北院
邮编:050091
附件 1.《省级项目申报书》
2.《项目汇总表》
     3. 河北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河北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