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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项目邀标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31号)
   发布时间:2014-05-15 09:19: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 号)总体部署,为做好2014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和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邀标方式遴选培训任务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培训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资质,各单位申报的学科(领域)应具备相应资质。

具备国培资质且列入国家发改委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二期)中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特殊教育师范院校,可申报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2.申报单位要根据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分子项目和学科(领域)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3.培训实施方案要紧密围绕各项目参训学员的需求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科学设定培训主题和目标,优选培训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确保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返岗实践作为培训的组成部分,做好教师返岗实践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4.培训课程要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以实施好基础教育新课程为主要内容,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加强实践性培训,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确保培训针对性。

5.要建立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优先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高校专家。首席专家应为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本校教师。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应不少于50%

6.要加大培训模式创新力度,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实践性培训,强化基于教学现场的培训环节。要试行混合式培训,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为教师培训过程学习和训后跟踪指导提供有效服务。

7. 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要求,规范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管理。教育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参训学员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资源费等,标准为350//天。

二、远程培训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1. 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资质。

2. 申报单位网络培训平台能够承担2万人以上规模的教师远程培训任务,软硬件条件完备,平台功能完善,多网连通性好,系统运行稳定。

3. 申报单位要根据国培计划”——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指南(附件2)要求研制培训实施方案。要紧密围绕培训目标任务和参训学员需求,做好项目顶层设计,科学设定培训主题,优选培训课程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做好专家教学辅导和学员学习过程监控,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

4. 申报单位应具有满足教师需要的高质量培训课程资源,培训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主要内容,以典型案例为载体。部分必修课程应参照MOOCs方式建设,选修课程应有效整合典型案例,本类资源原则上不少于线上学时的2倍。

5. 要建立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幼儿园优秀教师和熟悉学前教育实际的高校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应为学前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专家。优先从国培计划专家库遴选,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6. 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要求,做好各环节准备工作。教育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培训者集中培训和学员远程培训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资源费等,经费平均标准为2.5//学时。

三、申报流程

1. 集中培训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意向书(附件3)和申报书(附件4)(一式2份),分别于 2014428日和 5 30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查询有关项目工作事宜及下载电子表格,请登录国培计划网站(www.gpjh.cn)。

2. 远程培训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5)(一式2份),于530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提交。610日前完成网络远程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整合,具有完备的专家教学引领和学员远程学习功能。报送材料须真实客观,逾期不予受理。查询有关项目工作事宜及下载,请登录国培计划网站(guopei.ncet.edu.cn)。

3. 我司将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2013年参训学员网络匿名评估综合得分,确定培训任务承担单位。

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张哲,李丹玲,夏澜;电话:010-5880435358800182 58805366;传真:58802946。电子邮箱:xmb@gpjh.cn;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1105,邮编:100875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杨金勇,周静娴;电话:010-6649095966490235;传真:010-66490949;邮箱:guopeijihua@163.com;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91信箱,邮编:100031

 教师工作司联系人:张宏宝、王炳明;电话:010-6609631066097080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指南

2.“国培计划”——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指南

3.“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申报意向书

4.“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

5.“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申报书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4418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指南 


附件2、“国培计划”——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指南 


附件3、“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申报意向书 

 
附件4、“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 


附件5、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