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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及时间

发布时间:2013-05-17   浏览次数:0

   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及时间 

1、申报条件

(1)拟申报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是本科毕业,毕业的第二年三月初提出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的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请于每年三月初关注本网公布的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其他专业毕业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见“附件一”

(3)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合格证有效期前申请学士学位,过期的不予受理。英语和英语教育的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2、交验的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正式表),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有草表,可提前预填写。

(2)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

    (3)毕业论文原件一份,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4)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5)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像素150*210,以身份证号命名)。

 
附件一:
河北师大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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