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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30   浏览次数:0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冀”战略和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构筑高等教育“立交桥”的要求,经教育厅批准,决定允许并鼓励高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现将《河北省高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允许并鼓励高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发展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汇报,以便使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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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河北省高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意见??

    附件二、首批拟开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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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河北省高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冀”战略和教育厅党组关于构筑高等教育“立交桥”的要求,培养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的“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经教育厅批准,决定允许并鼓励河北省高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管理体制与模式?コ闪?“河北省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管理站”(下称自考管理站)。自考管理站办公室设在石家庄铁道学院职业技术分院。该站在河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下称省自考办)领导下负责全省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的报名、考务和考籍等工作并接受省自考办的委托,组织力量对各考点的考风、考纪进行监督和检查。??

    各高校成教学院(处)负责本校自学考试生源的发动;对本校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与辅导;组织考生集体向自考管理站报名;按自学考试考务的要求,受自考管理站委托安排考场、监考并实施考试;负责开考专业的论证及向省自考办申报考专业。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办班高校。??

    二、主考学校??

    每专业设1—3个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担任。主考学校的确定须由有所开考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申请,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或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主考学校负责或参与专业计划的制订;命题教师的选派;参与试卷的评阅;实践环节的考核;参与毕业生的审定并在毕业证书上附属用印等。??

    三、专业设置原则

    专业设置的原则是:以本科专业为主,兼顾部分专科专业;以我省和全国统一开考的专业为主(见附件2)。首批开考应选择生源较多的专业(原则上考生应500人以上)。生源特别多、社会急需的专业也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与专业基本规范》(目录已发)中选取。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须由具有该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承担。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可依据本校的专业优势向省自考办申请开考专业,也可由省自考办指定开考专业。无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可与省内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联合申报开考专业。??

    四、考务与考籍管理??

    考务与考籍管理按我省自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条件:凡是教育部备案、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级各类高校专科及以上在校生(含函授生)均可报考。??

    2.报考办法:各高校在校生的报名考试,由学校成教学院(处)统一组织,向自考管理站报名。自考管理站汇总后报省自考办。各高校不得接受社会考生报考,未经允许也不得接受其他学校的学生报考。??

    3.课程的免考:高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免考办法按河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免考办法执行。??

    4.考试时间:每年考试4次,一月、七月为正考,四月、十月为补考(考生每年的三月报七、十月的考试,九月报次年一月、四月的考试,各学校于每年的四月、十月将报考情况汇总报自考管理站。自考管理站于每年的五月、十一月报省自考办)。??

    五、命题、评卷与实践性环节考核??

    1.各门课程都建立相应的题库。试题的命制和试卷的评阅由省自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2.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也可由主考学校委托开考学校考核。主考学校负责制定实践性环节考核大纲及内容并确定考核时间,向考生公布。??

    六、学士学位的授予??

    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考生的报考费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冀财规〔2000〕35号文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问题??

    1.高校在校生肄业,不能直接获得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考生必须获得专科学历后方能取得本科学历。??

    2.高校在校生没有考完自学考试全部科目而毕业离校的,可继续在原学校报考,也可转入面向社会开考的相应专业继续考试。??

    九、未尽事宜由省自考办负责解释。?お?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二:??

                              首 批 拟 开 考 专 业??

 

     一、本科专业

    1.计算机及应用??2.英语??3.汉语言文学??4.行政管理??5.护理学??6.计算机网络??7.国际经济法??

8.交通(铁路)运输  9.律师??10.经济学??11.机电一体化??12.法律??13.会计??14.中医??15.计算机信息管理??16.计算机通信工程??17.农业推广 18.城镇经济与管理??19.金融??

    二、高职专科专业??

    1.计算机技术与应用??2.应用电子技术??3.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电算会计5.物业管理??6.工程造价管理7.建筑设计??8.服装设计??9.针炙推拿??10.乡镇企业管理(会计、营销、管理)??

11.农业综合技术(作物、园林花卉、家畜)  12.饭店管理??

    三、专科专业??

    1.法律??2.英语??3.汉语言文学??4.工商企业管理??5.农业经济与管理??6.金融??7.会计??8.秘书??

9.行政管理??10.计算机及其应用??11.计算机辅助英语翻译??12.视觉传达设计??13.财税??14.中医学??

15.技术监督管理??16.临床医学?? 17.电子商务??18.药学??19.档案学??20.城镇企业管理??21.护理学??

22.市场营销??23.机电一体化工程??24.计算机信息管理??25.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26.统计??27.律师 

28.人力资源管理(铁路劳动工资管理)??29.农业推广??30.邮电经营??31.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32.道路与桥梁工程??33.交通(铁路)运输??34.高效农业??35.城镇经济与管理??36.旅游

文章录入:成人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成人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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